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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勞工勞務提供地如在本市,當勞資雙方在協商過程遇到勞資爭議,勞工局提供爭議調處管道以協助雙方解決爭議。
(一)申請方式:
1.親自至市府新市政服務中心臨櫃辦理。
2.亦可填妥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15/1250166/1303998/1351016/post),敘明訴求事項及雙方基本資料後親送或傳真至勞工局(傳真號碼04-22520417)。
3.另有「線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服務」(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69557/Lpsimplelist),透過網路申請帳號或持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調解。
(二)在地調解服務:
為迅速有效處理勞資爭議案件,除由本局辦理調解外,另委託社團法人台中市勞資關係協會、社團法人臺中市(縣)勞資關係協會及社團法人台中市勞雇關係協會3家中介團體協處調解,並結合13區區公所提供「在地調解服務」,由勞工局指派調解人前往所指定之區公所就近進行調解,更便利勞工朋友,避免舟車勞頓。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06
  • 發布日期: 2025-05-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