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辦單位:勞資關係科
聯絡人:江先生、周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35109、35116
◎事業單位與勞工終止契約時怎樣才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之定義?
事業單位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或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未滿30人者,於60日內解僱勞工逾10人。
二、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於60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3分之1或單日逾20人。
三、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於60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4分之1或單日逾50人。
四、同一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在500人以上者,於60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5分之1。或單日逾80人。
五、同一事業單位於60日內解僱勞工逾200人或單日逾100人。
前項各款僱用及解僱勞工人數之計算,不包含就業服務法第46條所定之定期契約勞工。
◎發生大量解僱勞工之事業單位如何通報?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應於解僱之日起前60日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受60日之限制。
◎依規定通知相關單位、人員之順序為何?
一、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勞工所屬之工會。
二、事業單位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
三、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之勞工。但不包含就業服務法第46條所定之定期契約勞工。
◎事業單位提出解僱計畫書之內容應記載哪些事項?
一、解僱理由。
二、解僱部門。
三、解僱日期。
四、解僱人數。
五、解僱對象之選定標準。
六、資遣費計算方式及輔導轉業方案等。
◎事業單位提出解僱計劃書後有哪些注意事項?
事業單位依前條規定提出解僱計畫書之日起10日內,勞雇雙方應即本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如未依規定通報應處之罰則有那些?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且未於期限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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