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班補休未休折算加班費:雇主使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外或休息日工作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惟補休期限逾特別休假約定之期限末日者,以該日為期限之末日。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加班費。
(二) 特別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依其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1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計算特別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如為計月者,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1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30所得之金額計算。另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依原特別休假年度終結時應發給工資之基準發給特別休假應休未休工資。
(三) 加班費及特別休假試算服務:勞動部業已建置「加班費試算系統」及「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可至官方網站輸入相關資訊後計算加班費及特別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加班費試算系統網址:https://calcr2.mol.gov.tw/Index、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網址:https://calcr2.mol.gov.tw/Rest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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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休、特休折算工資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06
- 發布日期: 2025-05-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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