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減班休息要通報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減班休息要通報

(一) 雇主如受匯率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得與勞工協議實施減班休息,如須實施減班休息者,至遲應於開始實施前1日檢具「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表、名冊及協議書」、「本年近2個月對比去年同期401報表或403報表或其他佐證營收下降資料」向本局進行通報,相關表件得至本局官方網站的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專區下載(網址: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470521/post)。
(二) 如未依法實施減班休息即逕自減少勞工工時及工資者,會有工資未全額給付情事,依照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及第80條之1規定,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主名稱。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06
  • 發布日期: 2025-05-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