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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績優機關(構)暨模範身障勞工選拔及表揚

114年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機關(構)暨模範身心障礙勞工表揚大會
114年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機關(構)暨模範身心障礙勞工表揚大會

洽辦單位:福利促進科聯絡人:錢小姐 聯絡電話:22289111分機35409

 

本局辦理「臺中市115年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機關(構)暨模範身心障礙勞工評選計畫」,如有符合下列條件者,歡迎踴躍報名參加選拔:
1.「優良事蹟獎」:針對所僱用之身心障礙員工,提供適應職場相關協助及輔導措施,有優良事蹟之機關(構)。本獎項預計遴選10家。
2.「模範身心障礙勞工」:克服身心障礙積極投入職場工作之勞工,態度認真、工作表現良好、樂於助人,有足為大眾楷模之事蹟。本獎項預計遴選10名。
3.「楷模獎」:由本局自歷屆資料篩選101年起迄今獲「優良事蹟奬」累計達3次,或自上次獲楷模獎後再獲「優良事蹟奬」累計3次之機關(構)。
4.「公益採購獎」:民營事業機構、私立學校、團體(非屬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之優先採購義務單位),自111年起支持採購本市所轄之庇護工場產品,實現永續發展目標(SDGs)及企業社會責任(CSR)。 本獎項預計遴選10家。
5.「身障者職場體驗友善廠商」:由本局自歷屆資料篩選近3年內至少提供3次以上身障者職場體驗活動,且2年內未獲本獎項之單位。本獎項預計遴選5家。

相關參選資格、獎勵辦法、應備文件…等,請參考「臺中市115年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機關(構)暨模範身心障礙勞工評選計畫」。(檔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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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政令政策,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22
  • 發布日期: 2022-05-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7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