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辦單位:福利促進科
聯絡人:蔡小姐
聯絡電話:22289111分機35429
提供15歲以上具有就業意願與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學習工作操作技巧之職業訓練,並藉由訓練階段提昇身心障礙者之工作能力,培養正確工作態度,以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穩定性。
針對本市區域發展、產業特性及身心障礙者需求,並參考歷年參訓情形,加已彙整分析,規劃符合本市產業特質之訓練職種,協助身障者取得就業技能。包含養成訓練課程、在職進修課程、技能認證課程三大類:
◎招生對象:
1.養成訓練課程:十五歲以上或國民中學畢業,已具備獨立生活自理能力,有就業意願及能力,並經職業能力評估具訓練潛能之未就業身心障礙者。
2.在職訓練:現從事與開課課程相關職類之身心障礙者。
3.技能認證訓練:有志考取相關技術士證照之身心障礙者。
◎參訓費用:經錄訓評估通過者可享有公費訓練,無須負擔相關受訓費用。
◎報名資格說明:
1.報名學員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錄訓。但經職業重建窗口進行適性、適訓專業評估確有職能落差之參訓需求,且訓練單位尚有缺額可供訓練時,不在此限:
2.結訓學員尚處於訓後三個月內之就業輔導期間。
3.開訓日前一年內曾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地方政府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因請假、曠課時數或其他可歸責於學員事由而被退訓。
4.開訓日前二年內重覆參加相同班名、訓練時數亦相同之訓練課程。
5.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且其訓後三個月內均無就業效果或紀錄。但可提供二年內確有受僱事實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每年預計開辦8-10班,提供100名以上訓練員額,養成訓練課程結訓後另由承訓單位協助就業媒合,相關課程資訊詳閱各年度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