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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職業訓練暨技能認證課程

短期職業訓練暨技能認證訓練海報_原始_轉曲-01
短期職業訓練暨技能認證訓練海報_原始_轉曲-01

勞工局短訓課程洽辦單位:就業安全科

聯絡人:曾小姐

聯絡電話:22289111分機35616

一、前言:

為提升民眾職場能力,拓展第二專長技能,增強職場競爭力,設計辦理短期、單元性、重點式、易懂實作的課程,並培養輔導民眾認證技能的實力。開課資訊請至下方附件下載區下載。

二、說明:

(一)對象資格:

1.基本資格:設籍於本市之在職勞工(在職者需提供在職相關證明並註記工作地點)或本市之失業勞工(失業者需提供失業相關證明及提供設籍相關證明)

2.各訓練班次以招收在職者為原則;招生人數不滿者得招收失業者,其比率以不逾錄取人數百分之十五為原則。

(二).特殊資格:

(1)獨力負擔家計者,指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尊親屬。

(2)45歲以上中高齡者。

(3)身心障礙者。

(4)原住民。

(5)生活扶助戶(符合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6)更生受保護人。

(7)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新住民。

(9)因犯罪被害人。

(10)中輟少年或自立少年。

(11)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

(12)經本市就服處轉介之遊民。

(13)其他經本市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者。

(三)報名方式:逕洽各承訓單位。(請至下方附件下載區下載各課程及報名電話)

(四)參訓費用:

1.自付訓練費用:僅具基本資格者須負擔受訓經費20%,符合特殊資格者一律免費參訓。

2.保證金:為讓學員珍惜訓練資源,採每人預收保證金,課程結束後,參訓時數達2/3(含)以上,於結訓當日全額無息退還。

 

三、114年度課程資訊請參考下方附件下載區資訊(提供doc、pdf檔供下載)。

四、如本局課程內容不符合您的需求,亦可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之訓練課程,課程內容可於「台灣就業通」網站搜尋,

在職勞工請搜尋「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失業者請由首頁搜尋「找課程」

或撥打勞發署客服諮詢專線:0800-777888

五、為規劃114年度短期職業訓練暨技能認證課程,如有相關開班建議,惠請填寫附件下載區之開班建議單(附件1)並以電子郵件回復業務承辦人:zawn228@taichung.gov.tw,如提供建議者為辦理職業訓練單位,請一併填復經費概算表單(附件2)。建議單將作為114年度開辦短期職業訓練暨技能認證課程之重要參據。

 

檔案下載(或附件)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就業訓練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1-21
  • 發布日期: 2013-03-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9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