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9月24日修正公布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第4款第4目後段、第28條及第29條,行政院定自115年6月30日施行;其餘條文,定自115年1月1日施行。
轉知:114年9月24日修正公布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第4款第4目後段、第28條及第29條,行政院定自115年6月30日施行;其餘條文,定自115年1月1日施行。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30
- 發布日期: 2026-01-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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