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洗錢防制法針對提供人頭帳戶者,明定由警方裁處書面告誡,一旦被列為告誡帳戶,5年內將受到嚴格金融限制,對生活和信用影響深遠,為協助市民了解洗錢防制法相關規範,也避免被詐騙集團誘騙而提供人頭帳戶,本局爰辦理旨揭課程。
二、課程資訊如下:
(一)課程名稱:「你以為是賺錢,其實是在洗錢-一次破解詐欺集團的騙術」。
(二)時間:114年7月12日(六)下午2時至4時。
(三)地點:葫蘆墩文化中心1樓演講廳(本市豐原區圓環東路782號)。
(四)講師:黃鈺雯檢察官(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五)即日起開放民眾報名,網址為https://forms.gle/bQJbpQu8rTeqFcFV8。
(六)相關資訊詳見「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網站「最新消息」頁面(網址:https://www.legal.taichung.gov.tw/)。
(七)為響應一次性用品源頭減量政策,現場不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請參加人員自備水杯。因上
課地點之停車場車位有限,請上課人員多利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