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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檢送「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規定,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公告1份,詳見相關網站

勞動部:公告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規定,受聘僱從事專門性 或技術性工作之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並自中華民國113年8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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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09
  • 發布日期: 2024-08-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