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梅雨季節至颱風期間影響,廠房和民宅的屋頂修繕作業案件量增加,此類作業屬高風險性作業,如未採取適當安全措施,即可能造成嚴重傷亡事故,勞工局特別呼籲,屋頂作業前,事業單位須於作業前3日至本市勞動檢查處網頁之事業單位線上申報系統確實通報作業時程(申報連結:https://lbms2.taichung.gov.tw/new/Company),登錄工程作業施行地點、日期、作業內容等資料,俾利本市勞動檢查處事先掌握施工資訊適時協助施工單位實施宣導、輔導或檢查,維護工作者之安全。
屋頂修繕作業多屬工期短、臨時性或非經常性之工作,事業單位常為方便作業而未依規定採取墜落預防措施,此外,這類作業人員多為無固定雇主之勞工或自營作業者,其流動性大、管理不易。由於這些作業人員安全衛生知能不足及既有工作習慣,對於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意願偏低,致該類災害大多在無保護措施下,從高處墜落後傷重不治。
裝設及維修作業風險高,各事業單位屋頂工程在交付承攬時,應要求廠商事前訂定屋頂作業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並將執行及安全衛生設施費用等,列入契約主要項目之一,要求承攬廠商確實執行,如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有墜落危險時,更應停止作業,以預防勞工朋友於屋頂修繕作業時發生墜落危險。
勞工局特別提醒,石綿瓦、採光罩及採光浪板等輕質屋頂廣泛運用於民宅及廠房的屋頂,由於其材質脆弱,容易老化及脆化,因此於進行屋頂維修及作業時,便極易發生「踏穿」墜落災害。作業時應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或裝設安全護網,並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措施,以防止墜落災害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