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法令公告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勞動部檢送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解釋令

一、使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之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自篩檢陽性日及次日起5日內,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並自112320日生效。

二、檢附原函及令釋影本供參,詳如附件。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3-21
  • 發布日期: 2023-03-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