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之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自篩檢陽性日及次日起5日內,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並自112年3月20日生效。 二、檢附原函及令釋影本供參,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