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的勞資關係是勞資雙方在工作上能互助合作。惟勞工係透過提供勞力及時間換取工資,而事業單位則是追求利潤為目標,因此勞資雙方在本質上即有不同之處,在相處過程中難免產生意見不一致之情形。
如勞資雙方產生爭議,建議可先自行協商尋求共識,如協商不成,勞工局提供勞資爭議調解服務,協助解決爭議。調解過程由調解人或調解委員協助當事人進行調解會議,透過聽取勞資雙方之陳述、審視案情資料及調查事實,據以形成適當之調解方案,協助勞資雙方達成共識。快速解決勞資糾紛,疏減訟源,免費又及時!
勞資雙方遇有勞資爭議時可由當事人任一方向勞方勞務提供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調解。如勞務提供地在本市,請至勞工局官網下載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網址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本局首頁/勞資關係/勞資爭議/勞資爭議調解相關表件下載),敘明訴求事項及雙方基本資料後以親送、郵寄或傳真方式(傳真號碼:04-22520417),勞工局將儘速安排勞資爭議調解會進行調解;另勞工局已推出線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服務(網址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 線上申辦項下),透過網路持自然人憑證或申請帳號即可線上申請調解。為提升服務便捷度,另提供16處調解據點可供申請人自行擇定,便利勞資雙方就近協商。
如有勞資爭議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勞工局提供調解服務,電話(04)22289111轉35100,或勞工法令諮詢服務,電話(04)22289111轉35200,或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12:00撥打勞工局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中分會合作之義務律師諮詢專線04-22177268,協助勞資問題相關法令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