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宣布,自111年8月10日起,新招募引進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移工適用調薪新制,由每月薪資1.7萬元調高至2萬元。如繼續於同一雇主工作滿3年續聘,建議雇主再加薪每月1,000元至月薪2.1萬元;若於同一雇主繼續工作滿6年以上續聘,建議再加薪每月1000元至月薪2.2萬元。期透過合理改善家事移工薪資結構,有助於勞雇和諧關係、整體移工管理及穩定移工來源。
為降低調薪對於經濟弱勢家庭造成衝擊,及考量一般家庭疫情期間增加生活負擔,針對雇主或被看護者聘僱看護移工,如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情形者,勞動部將提供每月3,000元薪資補貼,補助期間最長3年,每案最高補助10.8萬元;至於其他一般戶雇主如有調薪事實,得於111年底前提出申請,提供每月1,500元薪資補貼,最長補助4個月,每案最高補助6,000元。
勞動部表示將儘速公告雇主申請薪資補貼相關作業規定,如有疑義,詳細資訊可到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網站(https://fw.wda.gov.tw/)查詢問答集或可撥打02-8995-6000或1955專線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