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法令公告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勞動部公告自111年7月29日以勞動條3字第1110140737號廢止「公營事業單位於立法院列冊之國會聯絡工作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

勞動部公告自111年7月29日以勞動條3字第1110140737號廢止「公營事業單位於立法院列冊之國會聯絡工作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詳如附件。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03
  • 發布日期: 2022-08-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