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係配合108年勞動基準法增修(訂)條文修正旨揭行政指導,以明確勞動派遣法律關係,增加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單位相關義務,並保障派遣勞工相關權利。
2.請派遣事業單位及要派單位參考使用本案之行政指導,以維護派遣勞工權益。
3.檢附原函及附件供參(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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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年4月7日勞動部修正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契約參考範本及勞動派遣期間勞動契約範本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4-14
- 發布日期: 2022-04-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