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常發現有不肖仲介或業者以不法手段向勞動部申請引進外國人,例如於辦理國內招募時,徵才廣告所刊登之工作地點未有人員實際從事生產製造工作、甚至未有生產製造等營運事實,涉有徵才廣告不實,亦有業者以浮報勞保人數或不實投保等情事藉此增加可聘僱外國人名額,或是在聘僱外國人後,恣意將其違法調動至勞動部許可以外之工作地點或借他人違法使用等情形,相關違法行為已嚴重影響國民就業及外國人工作權益,勞動部刻正加強稽核中。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特別提醒,雇主以不實資料向勞動部申請聘僱外國人,依法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未經許可即逕行指派外國人變更工作地點或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即使外國人調動後之工作地點仍屬同間公司或同一負責人所有之廠房,仍將面臨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勞動部亦會管制外國人聘僱資格。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雇主如有聘僱外國人需求,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合法申請,如有疑問可逕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或勞工局外勞事務科:04-22289111轉35500,即時掌握外國人聘僱注意事項。雇主如有國內徵才需求,歡迎洽詢臺中市就業服務處:04-22289111轉3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