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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發布「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要點」

  1. 勞動部為營造更為友善之育兒環境,凡給予受僱者第6日、第7日陪產檢及陪產假之雇主,於給付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即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第6日、第7日全額薪資補助。
  2. 檢附原函、令及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要點供參(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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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1-26
  • 發布日期: 2022-01-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