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待業青年積極尋職投入就業市場,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獎勵青年就業計畫新增「弱勢青年就業獎勵金」項目,針對設籍臺中市29歲以下且符合低收、中低收入戶或須負擔學貸之青年,經推介就業滿3、6個月,除領取就業獎勵金外,再加碼發給各5,000元,就業滿6個月最高可請領3萬5,000元獎勵金!希藉由減輕弱勢青年就業負擔,協助其就業成功及穩定就業!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盧秀燕市長十分重視及關心青年就業議題,積極推出「青秀樂台中」政策,並以「建構友善青年就業環境」為目標,110年因應疫情特於本市「獎勵青年就業計畫」對象新增應屆畢業生經推介就業滿14日即可申請3千元獎勵金,並放寬就業滿1個月即可先申請5千元獎勵金,積極鼓勵及協助青年畢業即順利接軌就業,110年共有1,100人次青年受益。今年除持續推動鼓勵當年度畢業生積極尋職,並經本局就業服務處推介就業滿一定期間可申請各項獎勵金外,針對低收、中低收入戶或背負學貸壓力之弱勢青年,全國首創新增「弱勢青年就業獎勵金」,經推介就業滿3、6個月,再加碼發給各5,000元獎勵金,關懷及照顧青年能在本市就業成功,減輕其就業初期經濟負擔,協助穩定就業。
青年王同學分享表示:「研究所畢業後自行尋職約半年之久,雖積極透過人力銀行找工作,但不清楚職涯目標,對職缺內容也缺乏概念,幸好透過勞工局就業服務處的協助,並運用『獎勵青年就業計畫』,順利面試上知名光學科技公司的製程工程師,目前已穩定就業10個月,感謝市府協助我接軌職場穩定就業!」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說明,為協助青年就業除提供青年就業獎勵金外,勞工局就業服務處亦提供職業適性診斷、履歷健診、面試技巧指導及職場體驗等措施,相關資訊請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官網查詢,或電洽1999專線或撥打市府總機轉3610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