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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公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完善勞工保障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110年4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是我國職業災害保障制度的重大進展,預計將在1115月實施,藉由涵蓋職業災害預防、補償及重建完整體系的專法,落實政府對勞工於職場安全的保障。

此次以制定專法的形式,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整合,除了現行已加保的勞工可受惠外,新納保的勞工朋友也同樣有保障,藉此創造勞工、企業及社會三贏局面,深具意義。此專法有三特點,一、擴大納保範圍:受僱勞工到職即有保障,一旦發生職災,政府有給付保證;二、提升各項給付:勞工災後生活有保護;雇主也藉由少許保費,讓勞工獲得更大保障,且能分攤更多雇主補償責任;三、整合職災預防及重建業務:落實災前預防、適足補償及災後重建。藉此讓勞工皆得以獲得最完整的保護。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25
  • 發布日期: 2021-05-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