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勞動部調查,身心障礙者無法找到工作原因以「工作內容不合適」最高,其次為「年齡限制」,「體力無法勝任」居第三。為協助身障者排除就業障礙,勞工局提供多元就業服務措施,促進其進入勞動市場並協助穩定就業。
勞工局規劃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除於本府、沙鹿區、豐原區及東區設置職業重建服務中心,並於大甲區公所、東勢區公所及烏日區公所設置3處服務據點,透過晤談和評估,依需求規劃個別化服務,連結各項資源,一對一提供身心障礙者連續性、無接縫、適當之專業服務,提升身障者就業準備度,並辦理職場深耕服務,協助處理身障者職場面臨的各項問題,提升就業穩定。
依身障者需求辦理職業訓練,規劃操作技術、餐飲服務、養生紓壓、清潔服務、行政事務等5職類養成訓練,並提供電腦資訊、餐飲廚藝、烘焙、物品加工、清潔維護及視障按摩等6類在職訓練和第二專長訓練,提升身障者就業準備及職業技能。
另針對求學中、欲入公職或自行創業之身障者,勞工局亦辦理入校就業準備講座、補助公職考試補習費、創業輔導服務與補助等方案,以推動完整多元之身障就業服務。
在企業面,勞工局亦針對事業單位進用身障者規劃促進措施,定期辦理說明會宣導法令規定外,積極辦理入廠輔導服務,對於欲進用身心障礙者之企業單位給予身心障礙者求才媒合服務,並提供超額進用之私立義務機構核發獎勵金,針對績優廠商也辦理臺中市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單位表揚,以增加事業單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意願,達到促進身障就業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