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工行使投票權,勞動部前以107年11月8日勞動條3字第1070131460號公告指定旨揭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所定應放假日,勞工當日之放假及出勤權益,請依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1393號令辦理。
2.檢附原函及上開解釋令供參(詳如附件檔)。
1.勞工行使投票權,勞動部前以107年11月8日勞動條3字第1070131460號公告指定旨揭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所定應放假日,勞工當日之放假及出勤權益,請依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1393號令辦理。
2.檢附原函及上開解釋令供參(詳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