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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退休金依法請領,勞工退休免煩惱

Q:曾伯伯今年65歲,想要退休了,他表示自從民國80年就進到公司打拼,當時9471日起新制施行的時候,也有改選新制,原先舊制年資可以向公司請領退休金,有影無?

A:

  1. 具有舊制年資並選擇新制之勞工,符合勞動基準法退休(舊制)要件之勞工,如欲退休,雇主應依法給付舊制退休金;另如在職期間,勞雇雙方合意結清舊制年資,可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勞動基準法給付標準提前給付舊制退休金,結清舊制年資不影響特別休假等相關勞動權益。但未選擇新制之勞工(純舊制),則需成就退休要件始得向雇主申請舊制退休金。

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如有舊制退休金相關權益問題或欲掌握最新消息,可至本局網站勞工退休準備金專區查詢相關問題(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25/1238416/1307141/post),亦可撥打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逕洽本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新市政服務中心)勞工退休金諮詢服務櫃檯諮詢,我們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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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8-21
  • 發布日期: 2020-08-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