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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打工旺季,工讀生、部分工時者勞動權益保障

暑期工讀勞動權益受保障1
暑期工讀勞動權益受保障1

Q:因應暑假到來,工讀生、部分工時工作者需留意哪些勞動權益事項?

A:

  1. 工讀生、部分工時勞工和一般勞工一樣享有相同權益,凡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其各項勞動條件,如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請假、加班費發放基準及職業災害補償及例假與國定假日等,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與一般勞工享有相同的勞動權益。
  2. 勞動基準法第46條規定未滿十八歲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工時部分,凡15歲以上未滿16歲或未滿15歲國民中學畢業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例假日與夜間8時至翌晨6時間不得工作雇主如有僱用15歲以上未滿16歲之員工、童工及女性員工須特別注意工不可加班及女性夜間工作的限制。

另自10911日起,時薪基本工資已調高為新臺幣158元,月薪已調高為新臺幣23,800元,雇主給予暑期工讀生之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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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7-23
  • 發布日期: 2020-07-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