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本次新增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共計173家,其中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裁罰區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止之事業單位(含於該區間訴願駁回或不受理之事業單位)共計165家,以批發零售業及製造業違法情形最多;次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裁罰區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止之事業單位共計4家;另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裁罰區間為113年9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之事業單位共計4家。
本次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以「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占18.9%為最大宗;次為「未依規定加給延長工時工資」占16.2%;「未依規定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工資)」占9.0%;「延長勞工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占8.5%;「未依規定詳實記載勞工出勤紀錄情形」占7.5%;「使勞工於休假日出勤未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占7.2%;「未依規定給予例假」占5.8%;「未依規定接受勞動檢查」占5.5%;其他違反事項(單項所占比例低於5%者)合計占21.4%。
配合勞動基準法新增第80條之1,自104年9月起,改為每單月10日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名單,欲查詢本次公布之詳細名單或其他月份公布名單請至違反勞動基準法(新)公布區。
次為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增第53條之1,自108年5月15日起,違法行為及裁罰時點均在法令公布施行後(108年5月17日)之案件,亦於每單月10日公布違反之事業單位,欲查詢本次公布之詳細名單或其他月份公布名單請至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布區。
另為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及同法第38條之1規定,本局於每單月5日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名單,欲查詢本次公布之詳細名單或其他月份公布名單請至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公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