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會議的基本精神在於鼓勵勞資間自願性的諮商與合作,藉以增進企業內勞資雙方的溝通,減少對立衝突並凝聚共識,共同改善就業環境,創造勞資互利雙贏的願景。
如事業單位尚未舉辦勞資會議者,應儘速依法選派勞資雙方代表舉辦勞資會議,並於選派代表後15日內將名單報本局備查;遞補、補選、改派或調減時,亦同。
相關業務流程、說明及表單可至勞工局網站首頁勞資會議專區下載,如有相關規定疑問請洽本局勞資關係科聯絡,(04)22289111分機35100洽詢。
為輔導本市事業單位舉辦勞資會議,勞工局於今(109)年預計辦理2場宣導會、主動入廠40家次事業單位進行現場輔導、針對尚未成立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發文催設,並輔以電話等方式進行輔導。另勞工局已推出線上報備勞資會議(網址:http://lbms2.taichung.gov.tw/LMCR/login.aspx),由事業單位線上註冊帳號,經勞工局審核後,事業單位再登入系統並上傳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即完成報備程序,不需再郵寄紙本名冊,就可線上查詢辦理進度及查詢報備屆次與代表,簡便、快速,又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