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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勞工大學開辦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能力提升專班 營造友善職場

海報設計(勞大)
海報設計(勞大)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及第17條規定,受僱者得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俟育嬰留停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法定因素外,雇主不得拒絕。為協助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減少適應工作內容及環境之磨合期,勞工大學規劃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能力提升專班,補助事業單位於企業內部自行辦理,以協助受僱者熟悉工作內容,提升工作技能,並可減少復職成本,營造勞資雙贏之友善職場環境。

一、師資:具從事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所復職之工作內容相關經驗者。

二、訓練人數:同一事業單位僅限申請1班,每班須訓2人以上,其中必須至少有1人以上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已復職或即將復職之勞工。

三、訓練地點:以回復工作之事業單位場所為主。

四、訓練期間:由授課師資規劃,惟最長不超過1個月。

五、訓練時數:由授課師資規劃,惟訓練時數不得超過30小時。

六、補助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講師鐘點費800/小時。

如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能力提升專班或詢問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局,電話: 0966-182578。另事業單位員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事業單位有短期替代人力需求,可向臺中市就業服務處洽詢相關事宜,洽詢電話:(04)2228-9111 分機 361003620036300

  • 市府分類: 就業訓練,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1-21
  • 發布日期: 2019-11-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