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外送人員職業工會申請登記案現況:經本局輔導後已完成相關籌備程序,並於108年11月15日登記成立備查在案;該工會除代辦勞、健保外,另預計提供工會會員「團體意外險」,每人最高2百萬元賠償,同時加碼提供「超額責任險」(簡稱「超跑險」),避免若遇車禍事故無力負擔天價賠償;尚未投保勞保的外送人員,本市另有5家外送相關職業工會可供選擇加入,包含台中市陸上運輸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大臺中陸上運輸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台中市食品雜貨運送職業工會、臺中直轄市食品雜貨運送業職業工會、臺中市機車貨物運送職業工會等,詳情請上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首頁/工會服務/籌組工會/檔案下載」查詢各工會資料與電話,逕向工會洽詢瞭解其所提供會員之各式福利措施與權利義務,找尋最適合的工會加入,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何維護外送人員工作安全:本局將配合勞動部近期修正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及強化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俟其法制作業程序完備後,刻正規劃辦理法令宣導會,以持續加強業者對外送人員應有之勞動權益保障,並明瞭應對於所屬外送人員需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害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內容及相關時數要求。
保障職場新鮮人之勞動權益:本局每年均按季辦理勞動基準法法令宣導會,並提供「勞動權益通App」及電話專線諮詢等服務供民眾了解最新勞動法令動態;且本局賡續辦理校園應屆畢業生勞動安全衛生暨權益宣導會,由專業師資透過職場教具安全體驗等方式,使高中職應屆畢業學生,認識職業災害類型與預防對策,確保職場新鮮人的工作安全與身心健康。
如何認定外送人員與平台業者間之關係及勞動契約是否以書面為限:依大法官釋字第740號及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4月3日勞保2字第0980006307號函釋意旨,如經個案事實認定,確屬僱傭關係,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本於契約自由合意原則約定之;又勞資雙方簽訂之勞動契約,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約定均可,其變更同樣需勞資雙方合意,雇主不得片面單方為之。
勞、健保投保相關業務:係屬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署之主管權責;是以,勞工如向本局申訴雇主未依規定投保,本局除函請前開主管機關協處外,並提供義務律師免費勞動法令諮詢服務,以維護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