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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除實施勞動檢查保障勞工權益外,並透過相關輔導措施,協助事業單位建構公司內部完善之勞動條件管理制度,以穩定勞資關係

本市中、小企業眾多,相較於具一定規模之大型企業或上市櫃之事業單位,較缺乏專業人資人員負責法遵,致渠等事業單位易因不諳法令而觸法。

又勞動基準法未有經改善得不予處分之規定,事業單位若因不諳法令而觸法,主管機關仍須依法處分,事業單位受罰可能影響勞資環境和諧,亦可能衍生勞資爭議。

勞工局輔導措施:
(一)勞工局致力於訂定穩定勞資關係、保障勞工工作權益及建立職業安全衛生文化之政策目標,並在執行上以建構勞資協商管道及輔導事業單位確實遵法為方法,以落實保障勞工權益及兼顧企業經營之目的。勞工局每年依轄內區域性需求或個別產業特性,持續辦理宣導說明會以強化法令認知,並依事業單位需求提供行政協助,俾釐清疑慮及調適法令,提升整體勞動條件,創造勞資互惠,108年截至4月業已舉辦29場次勞動基準法宣導會,參與事業單位共2,315家次。
(二)考量勞動檢查非督促事業單位遵守法令之唯一手段,爰108年將透過「法遵訪視」措施,針對規模較小及資源有限之小型事業單位,先指派專人進行臨場訪視確認企業法令遵循程度,提出改善建議並協助其遵守規定,事後也會加強監督查核機制,確認落實法遵情形。另結合本府各機關,將事業單位落實勞動法令情形納入既有之評鑑查核機制項目,間接促使事業單位產生誘因,逐步引領遵守勞動法令,以有效降低勞動條件檢查違規率,進而保護勞工的健康權益及照顧勞工的生活。

今年度考量各行各業作業型態迥異,產業特性不同,可適用之彈性工時制度亦有所差異,且普遍對於勞動法令不夠熟悉或有適法上困難,爰規劃法遵訪視服務,惟一旦接獲勞工檢舉,或事業單位有重大勞工缺失本府勞工局都會主動稽查,並不會有「法遵訪視」取代「勞動檢查」之情形發生,而是透過分級管理原則,以「法遵訪視」及「勞動檢查」並行,有效運用勞檢人力與提升行政效能,讓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之效益提升。

另為建立執法之公平性,減少爭議及提升行政效率與公信力,勞工局依勞動部訂頒之「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訂定「臺中市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草案」。有關勞動基準法案件之裁罰,除遵守明確性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一般法律原則,並依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所定之法定程序視個案情節予以裁量。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政令政策,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9-05-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