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勞動基準法第23條新規定的用意,旨在要求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也就是詳細之薪資單、薪資明細等)給勞工。
2.其中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總額。二、工資各項目之給付金額。三、依法令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得扣除項目之金額。四、實際發給之金額。雇主提供之前項明細,得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或其他勞工可隨時取得及得列印之資料。
1.依勞動基準法第23條新規定的用意,旨在要求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也就是詳細之薪資單、薪資明細等)給勞工。
2.其中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總額。二、工資各項目之給付金額。三、依法令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得扣除項目之金額。四、實際發給之金額。雇主提供之前項明細,得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或其他勞工可隨時取得及得列印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