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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問答集

Q1:哪些行業可以申請核備84條之1?其相關規定為何?
A1: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主要常見得申請84條之1核備的行業有:保全業之保全人員、電腦管制中心監控人員、經理級以上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之輔導員(含保育員、助理保育員)、監護工;法律服務業僱用之負責事業經營管理工作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之主管人員,以及法務人員符合同條第二款規定者;會計服務業之會計助理人員具會計師法規之資格且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1第2款規定者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等等。勞資雙方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勞基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Q2:雇主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與勞工簽訂書面約定書應包含哪些內容?
A2: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2規定:雇主依本法第84條之1規定將其與勞工之書面約定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時,其內容應包括職稱、工作項目、工作權責或工作性質、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有關事項。

Q3:是否有84條之1約定書的範本可以參考?
A3:有。請上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的勞基法84條之1專區

Q4:依勞動基準法第 84條之1簽訂之約定書是否永久有效?
A4: 本約定書為不定期契約,自報經勞工局同意核備之日起生效,但乙方經甲方改派其他工作項目、或相關法令(或參考指引)修正、或勞工提出異議、或主管機關以書面或公告方式通知甲方應修正約定書重新報核之日起一個月後,本約定書即自動失效。

Q5:事業單位與勞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條與勞工簽訂約定書後,應向哪個單位申請核備?
A5: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年4月26日台(91)勞動二字0910020729號函: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核備書面契約之主管機關,為事業單位主體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如當事人之一方為分公司、工廠或分支機構者,為分公司、工廠或分支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

Q6:保全業申請核備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時應檢附哪些文件?核備的流程為何?
A6:1.申請函2.約定書名冊3.雙方簽訂之約定書正本4.案內保全人員經警察機關查核合格資料影本5.經內政部核准設立保全公司之核准函影本6.公司最新變更事項登記表影本。事業單位應將需檢附之文件備齊後,郵寄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

Q7:社會福利機構申請核備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時應檢附哪些文件?
A7:1.申請函2.約定書名冊3.雙方簽訂之約定書正本4.許可設立社福機構證明書影本5.案內勞工如為外籍勞工,應檢附勞動部核發之聘僱許可函影本及居留證影本6.輔導員、保育員及助理保育員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資格之證明文件。

Q8:會計服務業申請核備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時應檢附哪些文件?
A8:1.申請函2.約定書名冊3.雙方簽訂之約定書正本4.統一編號編配表影本5.案內勞工報經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備查函文及相關文件。

Q9:營造業之工地監造人員申請核備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時應檢附哪些文件?
A9: 1.申請函2.約定書名冊3.雙方簽訂之約定書正本4.公司最新變更事項登記表影本5.案內勞工勞工保險投保資料表6.工地監造人員相關專業證照。

Q10:約定書如有修改應如何處理?
A10: 應於修改處加蓋公司大小章及勞工私章,以昭公信。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19
  • 發布日期: 2016-05-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