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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才只有一天,是否可請婚假或喪假?

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第3條規定:「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 假六日,工資照給。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上述公告所稱之祖父母或配偶之祖父母均含母之父母。基此,勞工自受僱後發生結婚或親屬死亡之事實,即有婚假或喪假請求權且工資照給。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9-09
  • 發布日期: 2015-05-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