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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購買材料費

淑娟從報上看到一則兼職工作,興沖沖地前往詢問,得知該公司專門尋找女性員工,以製造玻璃彩繪為主,前提是為原料必須自己購買,由於公司嚴格的規定型號規格,淑娟只好請公司代購,一共花了八千七百元的材料費,可是當淑娟把製作完成的成品交回公司時,老闆卻嫌東嫌西,於是材料費被沒收,工資也拿不到。 


防騙守則


報紙上經常有「家庭副業長期代工」、「小投資大發財」或「家庭代工賺錢創業良機」等廣告,這對一些失業者、退休人員及想賺錢貼補家用的主婦極具吸引力,遇到這種情形,求職者應提高警覺,在未正式領工資前,最好不要繳任何費用,如材料費、保證金、儀器費,若有受騙情形,立即向警方報案或打電話到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檢舉電話:02-23517567。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19
  • 發布日期: 2012-07-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