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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扣留證照

要求扣留證照 


前不久台北市國稅局查獲某電子公司八十二年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有三十多萬元未繳,於是將該負責人送往法院強制執行,不料事後發覺該負責人是因從軍中退役,到這家公司應徵,因當時老闆說要辦勞健保,不僅將證件扣留,還不明底細簽了一份聲言是工作契約的合同,結果公司倒閉,該名負責人也是受害人便因滯欠稅款而移送法辦。 


防騙守則 


在未正式上班以前,千萬不可把身份証、駕照等重要証件交給尚未前往就職之企業,以免被不法利用。此外,在簽名用印前,都先弄清楚簽名蓋章的文件內為何,以免簽下對自己不利之文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19
  • 發布日期: 2012-07-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