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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發現聘僱之勞工疑有吸食毒品,有哪些因應措施?

如有發現聘僱之勞工疑有吸食毒品,有哪些因應措施?

請提醒所聘僱之移工夥伴,在臺工作期間,不得製造、運輸、販賣、轉讓、施用或持有毒品,經查獲遭刑事起訴或判決者,將廢止工作許可,並令出國,不得再於臺灣工作。

如有發現所聘雇之移工有施用或販賣毒品之情事,亦可主動通報警方或泰國辦事處等單位,以利權責單位掌握移工吸毒狀況及後續查緝事宜。

若發現所聘雇之移工疑有誤食或施用毒品而出現下列症狀:如作息改變、精神恍惚、食慾不振、情緒不穩等情形,請給予支持與關懷,協助其即早戒癮治療、早日遠離毒品

若您需要了解更多戒癮資訊,可撥打0800-770885(24小時免費專線,不會與警方連線),相關宣導單張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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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外交事務,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8-08-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7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