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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籌組工會的要件及流程為何,又應該如何請領登記證書?

勞工籌組工會的要件及流程為何,又應該如何請領登記證書?

Q:勞工籌組工會的要件及流程為何?

A:依據工會法第11條規定,組織工會應有勞工三十人以上之連署發起,組成籌備會辦理公開徵求會員、擬定章程及召開成立大會

 

Q:工會籌組成立後應該如何請領登記證書?

A:勞工於成立工會後,申請核發工會登記證書應檢附下列資料,向其會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1.發起人連署資料表暨名冊

   2.發起人本業工作證明或足資證明從業事實之文件

   3.籌備會議紀錄(請檢附簽到冊)

   4.公開徵求會員之證明資料

   5.成立大會會議紀錄(請檢附簽到冊)

   6.工會章程

   7.會員名冊(應記載姓名及聯絡方式)

   8.第1屆理監事名冊(應記載職稱、姓名及聯絡方式;理事長應載明住居所)

   9.工會圖記印模一式3份

   10.其他

工會法令相關規定請洽本局勞資關係科,(04)22289111分機35100洽詢。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7-12-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