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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自107年1月1日起進行調整,請勞資雙方共同注意瞜!!

基本工資自107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以下同)22,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40元。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自106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為月薪新臺幣21,009元、時薪新臺幣133元。

又基本工資數額業經勞動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通過,勞動部以中華民國106年9月6日勞動條2字第1060131805號公告發布:

自107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22,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40元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各事業單位預作準備,以利屆時依法辦理,避免產生勞資爭議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7-09-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