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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阿財與員工約定一天有1小時休息時間,客人多的時候員工根本無法離開,這段時間算休息時間嗎?兼職時薪制勞工是否也要給休息時間?

雖然阿財和正職員工約定工作時間為8小時,另有1小時休息時間,由現場人員輪流休息,但客人多的時候員工根本無法離開,這段時間算休息時間嗎?工作時間不到8小時的兼職時薪制勞工是否也要給休息時間? Ans: 依勞基法規定,每工作4小時,必須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 ,不論兼職或全職勞工皆相同,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所謂休息時間,是指勞工可以自由運用,不受拘束,如果雇主仍要勞工視情形提供勞務,則仍屬工作時間。故只要勞工每工作4小時,便要給予30分鐘之休息時間,但休息時間可於約定之工作時間內調配。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5-09-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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