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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令Q&A

Q:加班費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何?
A:
倘雙方約定月薪為新臺幣(以下同)1萬9047元者,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79.4元(1萬9047元/30天/8小時);按時計酬者,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09元。

Q:延長工時之加班費要如何計給?
A: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3.依第32條第3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3-06-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