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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令Q&A

Q:勞工曠職如何扣薪?
勞工曠工時則當日工資不發給,惟應以扣發當日工資為限。

Q:老闆可否扣勞工薪資?
1.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同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2.當事人如有爭議或權益受損,可向本府勞工局申請調解。若工作地點位於臺中市,遇有勞資爭議需本局調解,煩請填妥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網址: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就訴求事項及雙方基本資料明確述明後逕送勞工局,本勞工局將儘速安排勞資爭議案件調解會進行調解。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3-06-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