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何謂工資?
A:
1.工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勞基法第2條第3款)
2.非屬工資項目: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則規定之紅利、年終獎金、研究發明、節金(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醫療補助...等不屬工資。
Q:目前最低基本工資數額為何?
A:
月薪制者,每月不得低於新臺幣(以下同)1萬9047元(自中華民國102年4月1日起生效)。
時薪制者,每小時不得低於109元(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起生效)。
日薪制者,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仍不得低於109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
Q:6、7月份颱風季節將至,勞工從事屋頂修繕作業時常發生遭強風吹落、屋頂濕滑或踏穿導致墜落致死危害,我們應如何防止這樣的災害發生呢?
A:
1.在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應設置適當強度且寬30公分以上之堅固踏板。
2.確實使用安全帽、設置安全母索並佩掛安全帶或裝設安全護網等必要防護措施。
3.屋頂邊緣及開口部份,設置適當強度之護欄。
4.指派具充分經驗者直接指揮、監督作業。
5.若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致有墜落危險之虞者應停止作業。
※強風:10分鐘平均風速大於10公尺/每秒。
6.不可穿著易滑或易脫落等不適當之鞋子。
7.作業前加強勞工相關之安全衛生教育與知識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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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令Q&A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3-05-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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