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外籍看護工之雇主,自104年3月5日起,於該名外勞休假期間,也可以請外展外籍看護工代替照顧了。
依法令規定,外籍外展看護工之雇主為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或其他以公益為目的之團體,及最近1年內曾受地方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居家照顧服務者,而外國人從事外展看護工作,以被看護者未聘僱外國人照顧為資格條件。
現勞動部放寬聘有外籍勞工照顧之被看護者,於該名外籍看護工休假期間可請外展外籍看護工代替照顧,給予原外籍看護工適當之喘息機會,並維護被看護者之照顧權益。
民眾如有聘僱外籍勞工相關問題,歡迎直接電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外勞事務科04-22289111分機35500、或電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另本市外籍外展看護工詳細服務事宜可洽財團法人弘道老人福利金會(電話:04-23505555分機23、網址http://www.hondao.org.tw, 路徑:服務簡介/社區照顧-長期照顧/走動式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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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放寬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可請外展外籍看護工代替照顧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5-04-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