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新制 外籍家庭看護工重招免再評估 3/5上路
本次修正再評估機制僅適用於目前已聘僱外籍看護工在臺工作期滿前4個月申請重新招募的案件,雇主可直接至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稱長照中心)辦理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再檢附相關文件送勞動部辦理,以節省民眾及被看護者往返醫院時間及成本,並可降低被看護者進出醫院遭受感染或導致病況惡化的風險。
民眾如有聘僱外籍勞工相關問題,歡迎直接電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外勞事務科04-22289111*35500、或電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
※常見問題說明請參閱附表(請點選連結下載)
- 市府分類: 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5-03-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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