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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於103年5月23日以勞動發法第1031812970號令發布修正「辦理就業安定費及滯納金收繳作業要點」。

詳如附件(另開視窗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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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4-05-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