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103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由本府薦送部分自即日起至103年1月17日(以郵戳為憑)止,符合選拔資格的人都可以由公司或工會來推薦參與選拔。
有關103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依參選資格分(一)企(產)業勞工組。(二)職業勞工組。(三)工會領袖組。(四)工會會務人員組。本府將在各組別中評選一名薦送參與全國模範勞工選拔。請各單位踴躍函報符合資格的人員參選,並請依選拔及表揚要點所訂方式辦理。
各單位報送時要準備的資料如下:選拔表、佐證資料(一式十二份)、無不良紀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一份、參選人切結書正本一份及檢點表(表中截止日期係本府薦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截止期限),以A4紙張格式逕送本府辦理評選,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不予受理。各單位推薦參選者,各組別推薦上限人數為符合資格之勞工一名。
103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及附件相關表格電子檔請逕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或本府勞工局網站「勞資關係」點選「工會組織」(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下載使用。
如有疑問請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張小姐 電話:04-22289111轉3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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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初選)開跑啦!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3-12-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