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主選單 > 專欄內文區 > 勞動焦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企業為員工辦理托兒措施可申請中央補助 勞工局再加碼獎勵最高6萬

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打造家庭與工作平衡的友善職場環境,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積極輔導企業辦理勞工托兒措施,並提供最高6萬元獎勵金,希望鼓勵企業針對員工需求,開辦各類托兒服務措施,協助員工解決托兒照顧問題,減少員工流動率,提升企業競爭力。 勞工局表示,隨著雙薪家庭增加,家庭照顧問題日顯重要,並可能影響員工工作表現,若藉由像是企業與幼兒園簽約,延長托育時間、安排專車於企業廠區接送幼兒、提供家有初次就學的幼兒「有薪照顧子女就學假」等,皆可協助員工解決子女照顧問題,讓員工得以全心全意投入工作,創造勞資雙贏的職場環境。 若台中市事業單位符合下列補助資格,即日起至105年5月31日止,檢附相關資料即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初審合格將送勞動部申請補助:一、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含初次設置或增購設備),最高可獲2萬元補助。二、事業單位新興建完成托兒設施並登記立案者,最高可獲200萬元補助;另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三、事業單位與幼兒園簽約並提供員工托兒津貼,最高可獲60萬元補助。 除勞動部補助外,勞工局針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的台中市事業單位,再發給最高6萬元獎勵金。凡符合資格者,自即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止,檢附相關資料即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經費用畢提前截止。 如欲瞭解更多托兒服務資訊,可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www.labor.taichung.gov.tw )-獎補助及協助-企業協助方案-托兒服務專區」獎補助資訊項下,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表格,或電洽04-22289111分機35410。 聯絡人: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黃小姐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35410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一般行政,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6-02-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