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打造「家庭與工作平衡」的友善職場環境,中市府勞工局積極輔導企業辦理勞工托兒措施,最高獎勵6萬元,於12月6日前均可受理申請。
依規定凡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皆應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勞工局為輔導企業符合法令規定,建立友善職場,除輔導企業申請勞動部最高200萬元之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措)施補助外,並加碼獎勵企業辦理托兒措施,最高獎勵6萬元。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自105年性別工作平等法下修受僱者100人以上之企業需依法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措)施以來,勞工局已協助88家企業獲勞動部補助經費,並獎勵50家企業辦理托兒措施,讓本市勞工能更安心的工作。
去年獲得勞工局最高獎勵6萬元之企業,對於辦理勞工托兒措施也不遺餘力,紛紛精心規劃如每年辦理3場以上親子活動、實施彈性上下班、孕婦優先餐道、孕婦專屬車位等友善措施,更有企業每月提供員工2,000元-5,000元不等的托育津貼至子女滿6歲止,讓員工能更專心無憂於工作崗位上打拼。
108年度市府勞工局仍延續獎勵措施,本市企業如符合下列獎勵資格,只要在12月6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即可向市府勞工局提出申請(如經費用罄則提前截止):
一、 僱用100人至249人之事業單位:已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措施,並於申請日前1年內,再提供員工1項托兒措施可獲1萬元之獎勵;再提供2項托兒措施,核發2萬元獎勵金;再辦理3項托兒措施,核發6萬元獎勵金及獎勵狀一紙。
二、 僱用20人以上至99人之事業單位:
辦理1項托兒措施,核發1萬元獎勵金;辦理2項托兒措施,核發2萬元獎勵金;辦理3項托兒措施,核發3萬元獎勵金;辦理4項以上托兒措施,核發6萬元獎勵金及獎勵狀一紙。
另外,勞動部為鼓勵雇主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提供員工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訂於本(108)年5月10日(五)下午於台灣科學園區同業公會中區辦公室702會議室(臺中市大雅區中科路6號7樓)辦理「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服務說明會」。
欲報名者請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 )或「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網站報名(http://www.management.org.tw/news3.php?gid=1),洽詢電話:02-3343-1118)。
如欲瞭解更多托兒服務獎勵資訊,可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www.labor.taichung.gov.tw)-獎補助及協助-企業協助方案-托兒服務專區」獎補助資訊項下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表格,若有任何疑問請來電04-22289111分機35410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