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礙,從認識「職務再設計」出發!
「職務再設計」是針對職場工作特性,依身心障礙者的工作能力及其障礙限制所面臨的不便,透過工作分析,重新設計職場工作環境、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提供就業輔具、改善工作流程、分派適當工作或給予人力協助,將工作環境中不利的因素排除,以提升身心障礙者工作產能與效率,於工作崗位上發揮得更加出色:
(一)申請對象:
1.雇主(指僱用身心障礙員工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或團體)。
2.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
3.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
4.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單位。
5.接受政府委託或補助辦理居家就業服務之單位。
6.因就業有需就業輔具之身心障礙者。
(二)服務項目:
1.改善職場無障礙環境。
2.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
3.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
4.改善工作條件(包括手語翻譯、聽打服務、視力協助或其他與工作職務相關之職場人力協助)。
5.調整工作方法。
(三)補助金額:每進用一名身心障礙者、每名自營作業者或受僱之身心障礙者個人,同一年度內之補助金額最高為10萬元。
歡迎具職務再設計需求之各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或身心障礙者個人等提出申請,如欲瞭解更多職務再設計資訊,可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www.labor.taichung.gov.tw)-身心障礙者勞工-職務再設計」項下瞭解及下載申請表單,或撥打(04)2228-9111轉3542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