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事業單位如符合下列補助資格, 105年1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檢附相關資料即可向本局提出申請,初審合格將由本局送勞動部申請補助:
一、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含初次設置或增購設備),最高可獲2萬元之補助。
二、事業單位新興建完成托兒設施並登記立案者:最高可獲200萬元之補助;另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
三、事業單位與幼兒園簽約並提供員工托兒津貼,最高可獲60萬元之補助。
◎如欲瞭解更多托兒服務資訊,請至勞動部建置「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childcare.mol.gov.tw),網站內容分別針對托兒設施、企業聯合托育、托兒措施及員工專用哺(集)乳室等說明,並彙集相關法規及提供資源分享平台等豐富資訊,請善加利用。
◎申請方式:向本局提出書面申請資料(105年5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並同時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經費補助申請專區」上傳申請資料,或撥打(04)2228-9111轉35410黃小姐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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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經費補助開始申請
- 市府分類: 生活資訊,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6-01-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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