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汽機車駕訓考照補助 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申請本計畫補助者須具下列資格:
一、年滿18歲以上。
二、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三、目前已就業且經本局評估因工作需要而有考照需求之身心障礙者或評估適合進入職場且開案提供服務之身心障礙者。
四、申請人應於取得汽機車駕照次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並至遲於104年12月10日前提出。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親辦或郵寄(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4樓,註明: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蔣小姐)向勞工局提出申請;諮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35404蔣小姐。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31
- 發布日期: 2015-01-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點閱次數: 382

Facebook
Twitter
LINE